(1)规范劳动用工管理。对47个在建项目实行实名制、分账、银行代发工资管理,签订劳动合同732 份,劳动合同率达95%。截至目前,农民工工资保障金账户结余3154.6万元,办理缴存农民工工资保障金1934.3余万元,退还保证金1417.4余万元。
(2)加强劳动监察力度。建立违法处置机制和约谈机制,人社、公安、住建等有关部门每季度开展一次欠薪隐患排查,今年累计开展约谈相关项目负责人19人次。受理投诉举报案件18 件,办结18件,案件结案率100% ,共为72名劳动者追讨工资224万元。
(3)依法处理劳动争议。提高劳动争议仲裁效能,推动调解工作规范化建设,及时化解劳资纠纷。今年共受理劳动报酬和工伤赔偿等劳动争议仲裁案件3件,其中通过调解方式结案1起,裁决方式结案2起,按期结案率为100%,调解率100%,为仲裁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173.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