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查内容:原料及成品料是否采取抑尘措施;生产废水是否得到有效处置。
检查发现:原料及成品料堆场未采取抑尘措施;生产废水未经处置直接排入水体。
整改进展情况:
1、目前水务局依据采砂规划和年度实施方案正在办理县国资公司关于对5家砂场(苍龙沟砂场、八美三十八班砂场、塔子坝砂场、玉科片区七美砂场、七美砂场)的河道采砂许可证的申领工作,同时要求县国资公司按相关文件要求向环林局报送砂石场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和审批文件、环保“三同时”竣工验收材料等环保手续。
2、规范排放生产废水。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结合我县河长制工作及入河排污口相关工作,要求县国资公司对砂石场生产废水未经有效处置通过暗管、沟渠直接外排至水体的立即整改拆除,逾期不整改的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3、对原料及成品料堆场未采取抑尘措施,扬尘污染严重的砂石场要求采取抑尘措施,目前县国资公司已订购抑尘网,预计于6月15日前完成对原料堆场进行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