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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道孚县输配电线路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
2025-05-15 18:55:45
来源:
道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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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县级各部门、省州属行政企事业单位:

现将《道孚县输配电线路专项整治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道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5月10日       




       道孚县输配电线路专项整治方案

 

一、总体目标

道孚县人民政府为深入贯彻中央、省、州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的专项整治工作要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旨在严格落实《甘孜州输配电设施火灾防控暂行规定》,全面防范输配电设施火灾隐患。本方案总体目标为:全面排查并治理林牧区输配电设施火灾隐患,确保无死角、措施实;建立健全火灾防控体系,明确责任,形成合力,提升效能;制定完善工作机制,确保防控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并通过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切实增强防灭火能力,全面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生态安全,构建高效的风险管理与防控体系。

二、细化责任主体与深化隐患治理

(一)执行全面电力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措施。

针对县域内的5大电力相关实体——“发电企业、供电企业、用电单位、施工场所及家庭用户”,将采取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进行全面深入的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以确保电力生产、传输及使用的整体安全性。

1.由县经信局牵头,组织应急、发改、消防、电力等部门,深入发电与供电企业内部,特别是水电、光伏等企业,重点对电气设备、动力装置及储能系统的线路布局、使用寿命及故障率等进行专项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并敦促各涉电企业加强对输配电设施及电力输出路径的维护管理。

2.用电单位要加强对所属产权设施(电杆、电线、铁塔、变压器、基站等)本体隐患的排查整治,重点检查林牧区电力设施的老化、损坏问题,并及时清理线路通道内的可燃物。

3.用户家庭用电方面结合专业排查、用户自理与行业验收的方式,由国电公司、乡镇与家庭共同对线路外观、线路布局、配电箱、插座开关及电器灯具进行定期检查与维修,特别关注木质结构房屋的线路隐患。

4.由县经信局牵头,由国电公司、施工场所、主管部门、乡镇及施工企业履行监管职责,全面排查施工用电线路搭建、作业设备及人员资质,确保监管无遗漏。

(二)推进电力线路本质安全水平提升计划

5.由县经信局牵头,对现有电力线路及设施进行全面的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治。包括梳理全县范围内的电力设施老化、损坏状况,建立排查整治台账,并依据紧急程度制定整治计划,目标为2027年前完成所有隐患的整治。

6.由县经信局牵头,制定考核办法,加强对全县涉电企业及自有产权用户输配电设施的安全生产日常监督,采用安全提示、整治通知等手段强化隐患排查与风险防范,并探索建立涉电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奖惩机制。

7.在新建电力线路及设施方面,将严格审查线路方案,确保其同易燃易爆设施、森林密集区及通讯线路保持安全距离。若确需穿越上述区域,将采取绝缘导线或建设防火隔离带等措施以确保安全。

8.实施绝缘化改造:涉电主体需制定详细的10kV存量线路绝缘化改造计划,累计长度在1000公里以内的,需在1年内完成;1000至10000公里的,需在2年内完成。在改造过程中,需增设固线器和双并沟线夹,以提升线路的安全性和稳定性。对于新建的10kV线路,若需穿越林区或其他存在火灾隐患的区域,必须使用钢芯绝缘线,以减少安全隐患。

9.线路通道清理与巡护:针对线路通道的可燃物清理工作,将分为两部分进行:第一,为林下可燃物清理。此项工作由林草局主导,并协调各乡(镇)党委政府配合实施。为确保安全,需在高风险期内开展大规模、彻底性的清理行动,并据此制定定期清除方案,以持续降低火灾风险。第二,为输配电线路通道(含林下可燃物)清理。该工作由县经信局负责牵头,各相关运营单位承担具体实施责任。为确保线路安全,需制定详尽的隐患排查计划,并依据计划执行清理任务。为加强线路通道的日常巡护,将建立以“护林护草员+电力巡线员”为核心的末端巡护机制。其中,电力巡线员需对重点区域的线路进行定期巡护,特别是在高火险期,需增加巡护频次至每半月一次,详细记录巡护情况,以确保及时发现并处理潜在的安全隐患,并向领导小组报备。

10.通信网络与电力线路整治:通信企业负责整治通信网络与电力线路之间的安全隐患,消除“树线矛盾”“线线矛盾”“本体隐患”,并每月向“道孚县输配电设施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整治进度。

(三)明确涉电主体安全责任。

11.供电企业:需全面承担起所属产权线路的运维管理责任,确保线路安全稳定。专线专变用户承担下网点至用户端所属产权线路运维和管理主体责任,供电企业应当履行发现隐患和告知责任,产权方拒不整改的,可按规程中止供电。

12.发电企业:需负责电站至并网点所属产权上网线路的运维管理,保障线路的安全稳定运行,要定期排查和整治安全隐患。

13.用户:应自行承担生活生产经营场所内的用电安全责任,加强用电安全管理,防范火灾等安全事故的发生。

14.产权争议处理:针对产权存在纠纷或不明确产权单位的电力设施,应按照“谁供电、谁负责”和“谁运维、谁负责”的原则,由县乡(镇)党委政府及企业共同明确主体责任,并切实履行隐患整治和安全监管职责。

三、强化科技支撑与预警机制

15.集成平台应用。县应急管理局应充分利用平安甘孜系统集成平台的防火模块,实现火灾防控的全流程闭环管理,提高应急处置效率。

16.气象监测预警。气象部门需在林区增设气象监测站点,结合关键气象参数进行重点预警,为应急管理部门提供精准调度的科学依据。

17.智能装置加装。电力设施产权人需在高火险区段林牧区的线路上加装自动测风和智能开关装置,提升线路的智能化水平。同时,需按照要求向“道孚县输配电设施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加装进度。

四、完善应急预案与紧急避险措施

各涉电企业需制定完善的大风天气下输配电设施高火险区应急预案,并根据小区域气象预警情况,采取人工或智能紧急停运避险措施。预案需及时报送至“道孚县输配电设施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以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有效地应对。

五、加大资金投入与整合力度

(一)财政专项资金。根据《甘孜州输配电设施火灾防控暂行规定》要求,县财政按年统筹320万元作为输配电设施火灾隐患整治专项资金,纳入财政安排。

(二)产权单位投入。电力设施产权单位须配置具备资质的运维力量,按规定以上一年度营业收的0.2%至3%提取输配电设施火灾隐患整治专项资金。

(三)资金整合与待遇提升。整合护林护草员、地灾山洪监测员等力量与资金来源,提升巡护人员待遇,激发工作积极性。

六、建立奖惩机制与责任追究

(一)举报奖励制度。建立举报奖励机制,由县财政统筹安排20万元,对举报火灾隐患线索者给予重奖。

(二)约谈与通报制度。对收到“提醒督促函”两次拒不整改的主体单位,实施组长约谈“一把手”制度,并全县通报。

(三)责任追究制度。因工作不力导致森林草原火灾的,按照“一案双查四挂钩”和“四不放过”追责。

七、工作要求

(一)强化防范意识。各部门、各乡镇、企业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和政治站位,围绕各项整改任务和时限要求,排出时间表、路线图,确保高质量完成各项整治任务。专项整治工作组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谋划、亲自部署,分管负责同志要具体推动、确保落实,集中骨干力量组织开展好本单位林区输配电设施火灾隐患专项整治。

(二)加强问题整改。强化问题意识、风险意识、忧患意识,充分认识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艰巨性、长期性,对专项行动中发现的一般隐患,能整改的立即整改,一时无法彻底整改的,明确专人盯防,严格落实防控措施,跟踪督促在限定时间内整改到位,重大隐患从严从快限期整改。要及时将整治情况向各行业主管部门备案,特别是已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电力设计规范进行整治后仍无法消除的火灾风险要报备案。

(三)做好宣传引导。通过多种渠道,广泛宣传输配电线路防火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提高电力企业、林牧区群众的防火意识和安全意识,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森林草原防火的良好氛围。

附件:《道孚县人民政府关于成立输配线电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

 

道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输配线电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为切实加强输配电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确保全县输配电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经研究决定成立县输配电隐患排查工作领导小组。

 长: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  根确单孜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员:  白马益西   县经济信息和商务合作局局长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县林业草原局局长

      县财政局副局长

      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桑郎彭措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县气象局局长

      县国电公司总经理

      县移动公司总经理

      县电信公司总经理

  县联通公司总经理

      四川雅砻江两河口水电站道孚库区负责人

      州铁塔公司道孚办事处负责人

  县远通庆大河水电开发有限公司负责人

      四川能投道孚公司孟拖电站负责人

      国网四川电力送变电建设有限运维分公司甘孜分部负责人

      甘孜翔云航空有限公司道孚分公司(亚拉景区)负责人

各乡(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经信商务局,由白马益西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具体事务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