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整改工作部署推进情况
县政府及相关责任单位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关于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的意见,严格执行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有关审议意见,扎实做好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审计工作报告涉及的各类问题正按照整改要求和时限有序推进。
(一)高位推动,强化统筹。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推进会议专题研究审计整改工作,对审计发现问题,督促相关部门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强化责任落实,扎实整改问题。按照审计厅印发审计整改跟踪检查办法、结果认定办法、结果公告办法等,对审计查出问题实行全覆盖清单式管理;2023年9月县人民政府督查室与审计机关开展联合审计整改专项行动进行督促推动。
(二)压实责任,强化落实。健全完善全面整改、专项整改、重点督办相结合的审计整改工作格局。被审计单位认真落实整改主体责任,对标审计查出问题及整改建议,建立整改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细化整改“时间表”“路线图”;认真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审计整改要求,通过成立领导小组、召开党组会或专题会议等方式进行部署,制定工作方案,建立整改台账,分类施策,倒排工期,推进整改落实。
(三)凝聚合力,强化协同。注重部门之间、监督部门与行业主管部门之间的横向协同,最大限度凝聚审计整改合力。审计机关按照省审计厅要求开展严肃财经纪律整治突出问题专项行动,与县纪委监委、县委巡察办、县委组织部建立健全协作配合机制,推进纪律监督、巡察监督和审计监督融合贯通。
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截至2023年底,对审计工作报告指出的问题,被审计单位采取上缴国库、清理结余、加快支出进度、据实结算等方式,审计整改质量得到进一步提高,审计发现问题75个已经完成整改70个,5个(专项债券项目交付不及时,未产生相关收益; 存量暂付款清理消化目标任务完成难度较大; 扩大生均公用经费开支范围; 县发改局监管不到位,导致县民贸公司政企不分,责权不明,管理混乱; 部分房屋未取得权属证明,导致固定资产账实不符)未整改完成的问题正按计划推进。
(一)县级财政管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县财政局召开审计整改专题会,建立问题管理台账和定期报告机制,会同相关单位分类采取措施、分解问题清单、压实整改责任、实时跟踪进度,推进整改落实。
1.关于“库款保障水平过底,财政存在资金支付风险”的问题。县财政局加强库款管理工作,在提高财政保障能力的基础上,合理控制库款规模,切实按照“三保”的工作要求,将我县库款保障水平控制在合理范围,有效防范支付风险。
2.关于“非税收入征缴管理不合规”的问题。县财政局于2023年1月29日将非税收入222.24万元全部解缴入库。
3.关于“财政专项资金拨付不规范”的问题。县财政局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将项目资金指标调入财务一体化平台进行支付,确保财政收支真实完整。
4.关于“项目推进缓慢,未及时发挥资金使用绩效”的问题。县林草局实施的森林草原防灭火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截止目前已经完成项目建设的70%;甘孜藏族自治州雅砻江中上游(东南段)高原湿地水源涵养与高山生物多样性保护修复项目于2023年6月底全面完成。
5.关于“专项债券项目交付不及时,未产生相关收益”的问题。县人民政府在2024年4月29日召开的经济运行暨重点项目建设工作会议上责成相关部门抓紧时间进行资产移交,确保项目及时发挥效益。
6.关于“存量暂付款清理消化目标任务完成难度较大”的问题。县财政局制定了2019年至2023年财政暂付款消化方案和2024年至2028年财政暂付款消化方案;2023年1-9月通过预算安排、盘活存量、其他等方式消化暂付款1,193万元;近年来虽然县综合财力有所上升县级财力依然薄弱拮据,但地方发展需求增长较多,财政暂付款消化目标任务任重道远。
(二)县级部门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按照《关于贯彻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意见的工作方案》,县审计机关2023年共发出8份提醒敦促函,督促被审计单位对应立行立改、分阶段整改和需长期坚持整改的问题,采取措施加大整改力度,较好推动问题整改。教体局、八美镇部门预算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为:
1.关于“部门收入预算编制不完整”的问题。教体局、八美镇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关于编制省级部门2021-2023年支出规划和2021年部门预算的通知》(川财预〔2020〕49号)第二条的规定,强化部门预算管理职责,加强预算编制审核,准确编制上年结转资金。
2.关于“项目支出用于开支基本支出”问题。八美镇对当年各项支出全面进行厘清,确保支出边界清晰;加强专项经费的管理,财务报销明确标注项目明细及金额,提高预算执行的准确率;在预算编制中更准确的分清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加强项目支出管理。
3.关于“一般性支出压减不到位”的问题。教体局、八美镇将厉行节约与部门预算管理紧密结合,从严从紧编制预算强化预算执行,在保障正常运转的前提下努力压减一般性支出;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和财务管理制度,优化支出结构,明确刚性项目、重点项目和一般性支出的口径,完善财务内控机制,强化财务监督检查,规范会计核算,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推动财务工作规范运行。
4.关于“三公经费压减不到位”的问题。教体局、八美镇从严从实安排“三公”经费预算,将严控“三公”经费工作长效化、常态化、制度化,确保有效降低行政运行成本;严格公务用车管理,合理安排公务用车派出,严把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报销关口,坚决杜绝异常加油、异常维修等现象,节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5.关于“资产管理方面不规范”的问题。教体局、八美镇按照《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登记入账并“入卡”, 加强资产核算管理,真实准确反映资产状况,确保资产账表一致。
6.关于“往来款清理不及时”的问题。教体局、八美镇按照《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的规定,对往来款项进行清理,并调整相关账务。
7.关于“账务处理不规范”的问题。教体局按照审计建议调整了相关账务,确保了收支真实完整。
8.关于“按经济分类的相关支出账表不一致”的问题。八美镇按照《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关于会计科目设置及核算的额相关规定,规范财务核算,进行账务核算和编制部门决算报表,真实、准确反映单位收支情况。
9.关于“收入挂往来”的问题。八美镇按照《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调整相关账务,规范会计核算行为,真实完整反映单位经济活动。
10.关于“办公取暖费中列支工程款”的问题。教体局调整了资金支付渠道和相关账务,确保真实、准确反映单位收支情况。
11.关于“违规使用办公经费”的问题。教体局原渠道收回违规使用资金3.12万元。
12.关于“未按规定报销差旅费和驻村第一书记交通补贴”的问题。教体局于2022年9月23日全额退还,县纪监委对涉及人员进行了纪律处分、对分管财务领导进行了诫勉谈话;教体局召开财务专题会议开展以案促改警示教育。
(三)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2022年度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整改情况均体现在同级财政审计、部门预算审计问题整改情况中。
(四)教育专项资金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扩大生均公用经费开支范围”的问题。教体局主持召开县一中和第二完全小学校务会议研究整改,因无归垫资金来源,截至2023年5月共计归垫10万元,整改工作仍在持续。
2.关于“教育专项资金中违规发放班主任津补贴”的问题。教体局原渠道退回违规发放的资金13.6万元。
3.关于“资金管理不规范,未按相关规定设置教育专项资金项目银行存款收支明细账科目”的问题。教体局督促县一中建立并完善内控制度,设置相关账务科目,细化预算编制,确保资金核算规范。
4.关于“企业未按合同约定缴纳质保金”的问题。审计期间企业按照合同约定补缴质保金25万元。
5.关于“落实民族地区学前辅导员报酬补助政策不够”的问题。教体局对学前辅导员进行全面清理,按照相关政策支付学前辅导员报酬。
6.关于“两年未与全县村级学前教育双语辅导员续签《道孚县村级教育学前双语辅导员聘用合同》”的问题。审计期间教体局与全县村级学前教育双语辅导员补签了聘用合同。
7.关于“专项资金使用管理不规范”的问题。教体局针对第三方代理记账公司的从业失误,与其解除合作关系并对其进行处罚;完善相关财务管理制度,提高财务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素质,提升财务管理质量。
8.关于“教育基本建设项目方面”的问题。教体局与工程施工方补签《施工合同》;办理《施工许可证》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五)就业补助资金和失业保险基金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县财政局未对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的失业保险金实行专账管理”的问题。审计期间,县财政局调整了相关资金支出渠道,实现专款专用。
2.关于“县就业局向不符合条件人员发放公益性岗位补贴”的问题。县人社局已归垫发放的不符合条件人员补贴0.6万元。
3.关于“公益性岗位存在一人多岗,重复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的问题。2022年底已将重复享受的公益性岗位补贴3.65万元退回社会保险基金财政专户。
4.关于“其他需要反映的问题”。县人社局已对2021年至2022年财政供养人员进行就失业人员信息更新完毕,并出台管理办法定期更新。
(六)固定资产投资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多计工程价款”的问题,涉及的四个项目多计工程价款166.54万元,全部据实结算未造成损失;
2.关于“履职尽责不到位,造成损失浪费建设资金;办公设施采购未履行政府采购程序”的问题。卫健局在项目前期可研不足,造成工程施工不能满足使用主体功能,出现拆除重建、重复施工等现象,现卫健局加强对项目前期勘察、设计,招投标的管理和参与度,以防设计不能满足现场实际需求而导致项目出现过多签证和变更;按照道孚县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网上竞价有关事项的通知》和《四川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年版)》文件规定严格执行政府采购。
3.关于“临边安全防范存在隐患、工程竣工资料的完整性不足存在缺失”的问题。县自然资源局已安装了防护栏杆,并将项目资料整理装订成册。
4.关于“工程实体施工质量管控不严,部分挡墙回填不到位”的问题。县自然资源局已对挡墙后背进行土方回填,达到正常排水,消除雨水隐患,防治挡土墙雨水侵入。
(七)企业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应收未收房屋租金收入10.37万元”的问题。县民贸公司分别于2022年5月7日、5月29日、3月1日全部收回并存入单位账户。
2.关于“项目资金支出依据不充分”的问题。县民贸公司于2023年10月24日补开发票并由负责人审签后入账。
3.关于“发票出具人与收款人不一致,支付对象、支付金额与合同签订对象和金额不一致”的问题。县民贸公司于2023年10月25日将支付给个人的资金收回,次日通过对公账户支付相关公司,规范了支付渠道,保证了经济活动的真实合法。
4.关于“预付工程款,转入私人银行账户”的问题。县民贸公司收回支付私人银行账户资金10万元。
5.关于“财务核算依据不充分, 错记、未记收入和成本,导致会计信息不实”的问题。县民贸公司建立健全了内部管理制度、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对相关账务进行了调整。
6.关于“建设项目多支付工程价款”的问题。县民贸公司于2023年3月17日追回多支付的工程价款3.32万元。
7.关于“县发改局监管不到位,导致县民贸公司政企不分,责权不明,管理混乱”的问题。县发改局在未完成全面整顿的时间段,明确分管领导指导民贸公司结合实际制定内控管理制度和管理办法,由发改局财务室指导民贸公司相关财务工作,对民贸公司外租资产进行全面清理和排查,按照县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草拟了企业整顿方案。
8.关于“部分房屋未取得权属证明,导致固定资产账实不符”的问题。县民贸公司已将不动产相关资料报送有关部门,但资料不具备办理条件,该问题整改目前处于停滞状态。
经济责任审计、藏传佛教寺庙审计、安可工程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因涉密,本报告中未作反应。
目前,因整改条件限制、历史成因复杂等,尚有部分审计指出问题未完成整改。有关单位和部门对后续整改作出了安排。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落实县委决策部署,按照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要求,加大对未完成整改事项提醒敦促、适时约谈等方式,推动相关问题按要求完成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