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
按照“十四五”规划关于建立健全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可持续的社会保障体系以及年初四川省人社厅对各县下达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任务要求,为确保我县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工作顺利开展,进一步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促进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做好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保范围
(一)新参保缴费对象。年满16周岁以上(不含在校学生、服役、服刑人员),具有道孚县户籍的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可以在道孚县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二)续保缴费对象。已参保但未到达领取养老金年龄的城乡居民,按规定续费;参保人满60周岁当年,必须缴费。
(三)不符合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有以下几类人员:
1.16周岁(不含16周岁)以下人员;
2.16周岁以上全日制在校生;
3.已参加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人员;
4.已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包含已参加灵活就业养老保险人员);
5.现役军人;
6.服刑人员;
7.户籍不在道孚县的暂住或常住人员。
二、缴费档次及政府补贴
(一)缴费标准
符合参保条件的城乡居民应当按年缴纳养老保险费,参保人可自主选择缴费档次,但同一年只能选择一个档次缴费,多缴多得,长缴多得。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共有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3000元、4000元、5000元、6000元,15个档次。
(二)财政补贴
1.个人参保缴费部分的财政补贴标准为:年缴费200元的补贴40元、年缴费300元的补贴45元、年缴费400元的补贴50元、年缴费500元—600元的补贴60元、年缴费700元的补贴65元、年缴费800元的补贴70元、年缴费900元的补贴75元、年缴费1000元的补贴80元、年缴费1500元的补贴100元、年缴费2000元的补贴120元、年缴费3000元的补贴160元、年缴费4000元的补贴200元,年缴费5000元的补贴240元、年缴费6000元的补贴280元。(备注: 财政补贴仅限于当年缴费,补缴不予享受)
2.对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证》的参保对象中重度残疾人(一、二级)由政府每人每年为其代缴500元。
3.对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返贫致贫人口由政府每人每年为其代缴100元。
三、参保缴费渠道及缴费时间
(一)参保渠道。城乡居民可到户口所在乡镇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和户口簿复印件(户主页和本人页)办理新参保登记手续。
(二)缴费渠道
1.线上缴费渠道
(1)“微信”APP缴费。通过"“微信"APP点击"服务"模块,搜索"城市服务-甘孜",选择“社保",点击"四川社保缴纳",选择“缴费查询”,选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输入身份证号及姓名,选择正确的缴费年度和缴费档次进行缴费。
(2)“支付宝”APP。点击支付宝"市民中心",在"社保缴费"中选择"四川社保缴费""城乡居民社保费缴纳", 输入正确的身份证信息后选择城乡养老保险,选择相应的缴费档次后进行支付缴费。
(3)“四川税务”微信公众号。通过“微信"APP关注“四川税务"微信公众号,点击“办税缴费",点击"社保缴费",选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输入身份证号及姓名, 选择正确的缴费年度和缴费档次,核对信息后进行缴费。
2.线下缴费渠道
缴费人持相关证件(身份证或社保卡)、银行卡到所属主管税务机关的办税服务厅进行申报缴费。
(三)补缴业务
参保人办理往年补缴业务,需前往户籍所在地乡镇社保协理员处或社保大厅窗口处办理补缴核定业务后,通过线上或线下缴费渠道办理缴费业务。
(四)缴费时间: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1月30日
四、工作任务
按照省、州对城乡居民保参保率的目标任务要求,结合我县城乡居民保制度覆盖情况,再根据各乡镇上报的应参未参人数确定2024年全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任务数为471人,请各乡镇务必于2024年11月30日之前完成新参保任务数;引导往年已参保群众做好今年续保缴费工作,稳定续保率;排查已领待遇人员中暂停领取待遇人员情况,针对已死亡、未按要求认证等情况及时作出对应处理,确保发放率。具体任务分解见附表。
五、相关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
以上工作任务均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常规重点工作,且都为省级主管部门重点考核指标,请各乡镇认真对待,充分认识做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进一步加强领导,采取有效措施,形成工作合力,共同做好征缴工作。
(二)压实工作责任
各村(社区)要紧紧围绕参保计划任务,进一步制定实施方案,细化分解任务,明确责任主体,明确实施要求,形成具体抓手。村(社区)书记主任要亲自抓负总责;分管干部要切实负起责任,加强统筹指导和督促推动;各村(社区)要根据实施方案建立工作清单,按照各自职责,压实责任,齐心协力抓好落实。
(三)加大宣传力度
各村(社区)要利用广播、网络、宣传栏等多种媒介,加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宣传力度,真正把政策宣传到家到户,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认知度,努力提高全民参保意识,调动城乡居民参保的积极性,将这一项与老百姓有密切利益关系的民生工程做好做细做实,做到应保尽保。
附件
道孚县2024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任务分解表
序号 | 乡(镇) | 2024年新参任务人数 | 备注 |
1 | 鲜水镇 | 54 | |
2 | 八美镇 | 46 | |
3 | 麻孜乡 | 39 | |
4 | 瓦日镇 | 31 | |
5 | 龙灯乡 | 44 | |
6 | 银恩乡 | 41 | |
7 | 玉科镇 | 52 | |
8 | 沙冲乡 | 10 | |
9 | 各卡乡 | 27 | |
10 | 甲斯孔乡 | 10 | |
11 | 孔色乡 | 24 | |
12 | 木茹乡 | 10 | |
13 | 七美乡 | 13 | |
14 | 色卡乡 | 10 | |
15 | 泰宁镇 | 10 | |
16 | 下拖乡 | 10 | |
17 | 亚卓镇 | 10 | |
18 | 扎拖乡 | 10 | |
19 | 仲尼镇 | 10 |
道孚县人民政府
2024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