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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管理股(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股)
2026-06-04 11:16:59
来源:
财政局
阅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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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管理股(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股):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及企业财务会计报告编制办法。推进县级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工作。落实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工作。承担资产评估管理有关工作。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及企业财务会计报告编制办法。负责县属监管企业经营业绩考核、高管薪酬、工资总额、决算统计及财务分析预测等工作。制定和完善县属监管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制度,对各监管企业工资总额进行备案或核准;承担监管企业的清产核资工作;开展全县国有企业资产统计,做好经济运行分析;提出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和激励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所监管企业绩效评价方法及指标体系;规范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和职工福利保障;按照出资人职责,联系监管企业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综治维稳、应急管理、节能减排和创新创造等工作。承担国有企业有关法规和重大政策文稿的拟定;调查研究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及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等重大问题,提出相关建议。研究提出完善企事业国有产权管理的建议,拟订国有资产产权界定、登记、划转、处置及产权纠纷调处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承担所监管企业资产评估项目的核准和备案工作;审核所监管企业资本金变动、股权转让等方案;监督、规范国有产权交易。

拟订全县政府采购政策和管理制度,收集、发布、统计分析政府采购信息,审核县级政府采购预算;负责审批和下达政府采购计划,审定县级政府采购方式。监督和管理县级政府采购活动。管理、考核、指导采购代理机构;组织政府采购人员培训;指导县级和各乡镇政府采购工作;依法对预算单位进行政府采购监督检查;依法对政府采购当事人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罚;负责监督政府采购合同的执行及采购资金的拨付;负责政府法的宣传、调研和通讯报导工作。供应商信息入库审核;负责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负责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