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管理全县基础教育(含特殊教育、双语教学、学前教育、寄宿制教育)工作;负责学校布局、结构的调整,指导基础教育布局调整及教学改革,参与研究基础教育体制综合改革;指导全县基础教育学校德育工作,确保学校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规范办学行为;制定基础教育评估标准和有关教学、教材建设的基本文件,拟定全县基础教育入学、升学、考试等有关政策和议案规划,组织基础教育地方教材的审定工作;指导全县基础教育学校的教育、教学及科研、改革工作;负责全县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和青少年校外教育工作。
负责教育和体育系统法制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依法管理民办教育:负责全县公办和民办学前教育的综合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