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管理县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和民族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及其他专项资金;协助实施民族地区民生工程中的相关工作;参与协调民族地区对口支援、扶贫、经济技术合作,指导民族贸易、民族特需用品生产。研究提出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广播影视、新闻出版事业发展的特殊政策建议,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民族宗教领域意识形态工作;协调配合处理民族题材文化作品(产品)审查、民族传统文化保护等具体事宜;组织开展全县性民族文化、艺术、体育活动;承担民族宗教法律法规、民族宗教政策、民族知识的宣传教育和有关新闻发布工作;承担涉及民族宗教书刊及音像制品等资料的审核工作;拟定全县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规划,监督落实《甘孜藏族自治州藏族语言文字条例》的实施和藏文社会用字的监督检查;组织协调民族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和信息化工作;指导少数民族语言翻译、出版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处理民族“双语”教育和科普推广具体事宜;负责全县民族语文翻译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评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