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拟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考核奖惩流动等政策,将安全生产责任履行情况作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惩、考核的重要内容。按照管理权限承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和县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机关工勤人员调配工作。承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培训教育工作。承担县级企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出国(境)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国家表彰奖励制度,综合管理政府表彰奖励工作,承担评比达标表彰等工作,根据受权承办以县委、县政府名义开展的表彰奖励活动,承担相关国家表彰奖励获得者、国务院荣誉称号获得者和省州级荣誉称号获得者的管理等工作,审核县级各部门(单位)的全州、全省性评选表彰工作方案和表彰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