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法律援助中心)。负责规划和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工作。监督管理法律援助、公证、仲裁工作。指导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开展法律服务工作。指导监督全县外来企业投诉处理工作。为外来企业、民营企业及投资者提供法律、政策咨询服务。依法组织调解和协调。帮助外来企业维护其合法权益。会同有关部门对外来企业投诉事项进行调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监督管理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工作。指导监督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工作。管理公职律师工作。指导监督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组织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工作。
通信地址:道孚县鲜水镇花园新区团结大道与法治路交叉口团结大道2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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