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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孚县人民政府 关于《四川孜龙河坝县级湿地自然保护区范围调整、功能区确认》的公示
2025-05-16 19:12:02
来源:
道孚县林业和草原局
阅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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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行政决策行为,履行公众参与、信息公开程序,推进决策法治化、科学化和民主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和《四川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现将《四川孜龙河坝县级湿地自然保护区范围调整、功能区确认》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保护区概况

保护区地处青藏高原东南缘、横断山脉北段、鲜水河断裂带,位于道孚县中部,县城西南侧地理坐标介于东经101°0532-101°0747″,北纬30°5808-30°5958保护区沿鲜水河两岸带状分布,东侧紧邻道孚县城距甘孜州府康定197km,距省会成都457km国道G350公路从保护区西侧通过。

保护区性质和类型四川孜龙河坝县级湿地自然保护区是湿地生态系统类型中的河湖水域生态系统自然保护区根据《自然保护区类型与级别划分原则》(GB/T14529-93)和保护区的主要保护对象,确定保护区类型为:“自然生态系统类—内陆湿地和水域生态系统类型”。

保护区主要保护对象:

1)河流湿地生态系统——鲜水河及其一级支流功龙溪、热牙溪区内段河流湿地生态系统。

2珍稀濒危动植物——有芒苞草、羽叶点地梅、红花绿绒蒿等3种国家Ⅱ级重点保护的珍稀植物;有普通鵟1种国家Ⅱ级重点保护珍稀野生动物

二、范围调整及功能区确认必要性分析

1.是保护区科学可持续发展及协调相关规划冲突的需要

保护区成立于2005年,由于保护区成立时间较早,申报成立保护区时,未经科学的论证,划定的范围不够科学严谨,导致将保护价值不大或与湿地及珍稀动植物保护无关的区域被划入保护区为保护区的科学可持续发展带来诸多障碍。

因此,急需通过范围调整及功能区确认协调相关冲突,协调保护区的保护和重点工程的实施。

2.是适应新政策新形势发展的需要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指导意见》明确提出依规合理调整自然保护地范围、分类有序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对自然保护地进行科学评估,将保护价值低的建制城镇、村屯或人口密集区域、社区民生设施等调整出自然保护地范围。

3.是保护区实施有效管理的需要

由于保护区范围内原住民数量太多,这些藏族同胞世世代代都居住在这里从事生产活动,他们的生产生活方式也没有因保护区的建立而发生任何改变,保护区对社区也一直缺乏相关的政策扶持和资金投入,保护区也就无法对这些社区居民的行为进行相关的约束和管理。

且由于保护区至今也未开展过功能区划分工作,致使对保护区的管理无从入手,也无据可依。因此,按国家两办下发的《指导意见》依据现代科学技术,解决划界不清的问题极有必要,也是实现保护区有效管理的基础。

4.是保护区生物多样性有效保护和资源合理利用的客观需要

通过对保护区范围调整和内部区域设置的优化,在实现对资源严格和有效保护的前提下,也可通过发展生态旅游等方式带动周边社区居民就业及收入,实现资源保护与区域社会经济发展的协调,促进保护区与周边社区关系的融洽,从而达到保护与社区经济发展双赢的局面。因此,本次调整和功能区确认是保护区未来长期建设和发展的基础,更是保护区生物多样性有效保护和资源合理利用的前提和客观需要。

综上所述,对四川孜龙河坝县级湿地自然保护区进行科学的范围调整及功能区确认是十分必要和迫切的。

三、范围调整及功能区划指导思想依据

1.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自然保护地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942精神,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新理念,围绕保护区建设、发展和资源保护的现实及长远需求,立足保护区自然资源、自然生态系统和社会经济发展现状,在保证保护区主要保护对象完整性、保护区生态系统的完整性和生物多样性等不受到损害的前提下,统筹兼顾民生发展、重点工程落实,解决已有的遗留问题,在充分考察论证的基础上,对保护区范围进行科学的调整和功能区划,力求保护区范围和功能区科学合理,最终实现保护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目的。

2.范围调整及区划依据

1)法律法规、规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2017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2021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16年修正)

《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农业农村部公告2021年第3号令);

《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农业农村部公告2021年第4号令)

《四川省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2018年修正版)》。

2)国际公约

《关于特别作为水禽栖息地的国际重要湿地公约》(1971年);

《生物多样性公约》(19926月)

3)政策文件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指导意见》(中办发〔201942号);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意见》(〔2021〕);

《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四川省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实施方案》(20200628日);

《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自然保护区保护管理工作的通知》(川林发〔202223号)

《四川省自然保护区建立、调整及功能区确认审批要求及要件清单(川林发〔202365号)》。

4)相关行业标准

《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技术规程》(GB/T20399-2006);

《自然保护区功能区划技术规程》(GB/T35822-2018);

《自然保护区类型与级别划分原则》(GB/T14529-93);

《自然保护区工程建设标准》(建标195-2018);

《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2023年);

《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技术规程》(DB51/T 2122-2016)。

四、保护区范围调整及功能区划方案

1.调整结果

依据保护区范围调整原则和调整依据,结合保护区现状及当地相关规划,以有效保护河流湿地生态系统和区内濒危动植物为主要原则,使保护区重要保护对象更集中,保护目的更明确。同时兼顾民生,对保护区进行了范围调整,调整后保护区面积由原来的664.35公顷减少73.19公顷调出面积591.16顷,面积占原保护区面积的88.98%调整后原保护目标、保护对象和性质没有改变

调整后,保护区行政区划上仍隶属于鲜水镇团结村、前进村、孜龙村,麻孜乡沟尔普村和特尔瓦村,调整后保护区范围内无固定居民居住。使保护区管理部门对保护区实行有效保护成为可能。

2.区划方案

1核心保护区划定

范围划定划定核心保护区66.39公顷,占保护区的90.71%根据保护区的现状和实际情况,核心保护区被桥梁及防洪堤分为6块。核心保护区包括保护区范围内的鲜水河和河岸带两侧的林地、草地、裸土地、以及内陆滩涂等处,总面积66.39公顷。

功能和管理核心保护区的保护方式主要采取封闭式的全面保护,禁止进行采伐、狩猎、旅游等生产经营活动,除开展巡护监测及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科学考察和教学活动外,一般人员不得进入核心保护区。同时应对核心保护区进行巡护,适时监测区内湿地面积和野生动植物的动态变化、病虫害发生和自然景观变化等。

2一般控制区划定

范围划定一般控制区包括孜龙河大桥、鲜水河大桥、康武大桥、黑桥和两座人行桥以及防洪堤及其两侧等人为干扰较强的区域,总面积6.80公顷,占保护区总面积的9.29%

功能和管理一般控制区内,在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有效保护的前提下,可以对自然资源进行适度利用,开展一定程度的基础设施建设、生态旅游和多种经营等活动。

1保护区功能区划情况表

功能区

面积(公顷)

比例(%

核心保护区

66.39

90.71%

一般控制区

6.80

9.29%

合计

73.19

100%

五、调整范围及功能区划合理性分析

1资源保护和地方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分析

本次保护区范围调整通过合理安排康炉高速重大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合理避让城镇建成区、合理避让永久基本农田和居民聚居点等人为活动干扰较大的区域。在自然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得到充分保护的前提下,不影响保护区内及周边居民的生活,对保护区范围进行合理调整。在提高保护区保护能力的同时,改善保护区基础设施条件,提高当地居民的生活水平,兼顾资源的合理开发。

原保护区未划定功能区,按照相关要求未划定功能区的保护区应按照核心保护区的管控措施进行保护,即原则上禁止人为活动。保护区位于县城附近,禁止人为活动显然不符合实际,为了解决地方发展与自然保护的矛盾,有效保护保护区的典型河流湿地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的完整性实现合理分区、差别化管控,将具有重要生态功能的永久性河流、对涵养水源和维护生物多样性有重要作用的林草地、人为干扰极小的裸土地及滩涂区域划为核心保护区,在核心保护区加强管控措施,禁止人为活动,在一般控制区内限制人为活动。

2与相关规程符合性分析

本次调整符合国家和各级政府的法律法规规定。对保护区的所有调整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国务院关于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调整管理规定》和《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意见进行。

按照《自然保护区类型与级别划分原则》(GB/T 14529-93),该保护区属于内陆湿地及水域生态系统类型的自然保护区,按照2018121日起实施的由住房城乡建设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批准发布的《自然保护区工程建设标准》,该保护区属于小型保护区。根据《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技术规程》(GB/T 20399-2006),小型生态系统类型自然保护区其核心区所占比例应不低于40%。本次功能区划,保护区核心保护区面积66.39公顷,占调整后保护区总面积的90.71%,符合划定要求。

3对保护区主要保护对象及生物多样性影响分析

保护区是以河流湿地生态系统和普通鵟等珍稀濒危动植物为主要保护对象的县级自然保护区。本次调整,除一些受人类干扰强烈的河段和耕地外,原保护区内的河流等重要的湿地分布区均被保留在了保护区范围内,能有效确保主要保护对象分布的连续性和完整性且调出保护区的区域以耕地和居民区、道路等建设用地为主。

调整后,保护区内有植物植物415473种。其中苔藓植物232731种,蕨类植物456种,裸子植物222种,被子植物122034种。动物有81431,其中有鱼类112种,两栖类24812鸟类5917。其中芒苞草、羽叶点地梅、红花绿绒蒿等3种为国家Ⅱ级重点保护珍稀植物,中国特有植物为扭瓦韦、长瓦韦等,国家Ⅱ级重点保护珍稀动物普通鵟

调出区域保护价值低、物种珍稀性差,均为甘孜地区常见的一些物种,主要以伴人生活的一些小型兽类和小型鸟类,部分物种已从最新国家重点保护动植物目录调出。保护区本次范围调整及调整后的功能区划对保护区主要保护对象不利影响极小,甚至对该区域的生物多样性维持和提高,以及区域生态环境质量改善具有十分积极的正面影响

六、效益评价

1、生态价值评价

生态系统典型性。保护区是雅砻江流域的典型河流湿地,且具有大面积的永久性河流。湿地内河岸形态自然优美,湿地生境质量良好,自然形态、植被物种组成、生态系统结构、功能都与其他区域的天然河流湿地有着一定差异,湿地生态系统结构较为复杂、功能完整,具有雅砻江流域高原河流湿地的典型特征。

生物多样性宝库。保护区拥有丰富多样的生物种类,是众多野生动植物的栖息繁衍之所。这里不仅有多种珍稀鸟类,如普通鵟,它们在此停歇、觅食,为鸟类迁徙路线提供了关键补给点;还有鱼类如软刺裸裂尻鱼和厚唇裸重唇鱼等,适应了湿地独特的水生环境,其生存状况反映着湿地生态系统的健康程度。丰富的植被群落,包括挺水植物、沉水植物等各类水生和陆生植物,构建起复杂的生态网络,为小型哺乳动物、昆虫等提供了食物与栖息空间,维持着区域内生物链的稳定。

水源补给稳定。保护区内鲜水河属长江上游流域一级支流,水量充沛,保护区内水资源补给方式为综合型,主要包括鲜水河河水、鲜水河一级支流孜龙溪、热牙溪下游段、水源涵蓄主体的麦粒神山区的山涧流水、融雪水等方式。由于地形原因,鲜水河水资源丰富,保护区内的水量足以保证其自身常年的维持和发展。同时也能保障下游地区在旱季也有稳定的水源供应,对维持区域水资源平衡意义重大。

有效的调节区域小气候。湿地可通过蒸腾作用产生大量水蒸气,提高周围地区的空气湿度,减少土壤水分丧失,还可诱发降雨,增加区域降水量,因而能更有效的调节道孚县城区域小气候,优化其自然环境,有利于减少其风沙干旱等自然灾害的概率。

2、社会价值评价

有利于保护区科学可持续发展。保护区成立于2005年,由于保护区成立时间较早,申报成立保护区时,未经科学的论证,划定的范围不够科学严谨,导致将保护价值不大或与湿地及珍稀动植物保护无关的区域被划入保护区。如城镇建成区、村民居住区、国道G350、永久基本农田及大面积生物多样性极低的区域都被纳入了保护区的范围,为保护区的科学可持续发展带来诸多障碍。保护区范围调整后合理安排康炉高速重大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合理避让城镇建成区、合理避让永久基本农田和居民聚居点等人为活动干扰较大的区域。在自然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得到充分保护的前提下,不影响保护区内及周边居民的生活,对保护区范围进行合理调整。在提高保护区保护能力的同时,改善保护区基础设施条件,提高当地居民的生活水平,兼顾资源的合理开发。

有利于资源保护和地方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保护区内独特的湿地景观,如静谧的水域、繁茂的水草、灵动的野鸟,具备极高的观赏价值,吸引游客前来观鸟、摄影、休闲度假,促进当地旅游业发展。湿地周边肥沃的土壤得益于水源涵养,适宜发展农牧业,为牛羊养殖、农作物种植提供天然优势,保障当地农牧业的可持续发展。通过对保护区范围调整和内部区域设置的优化,在实现对资源严格和有效保护的前提下,也可通过发展生态旅游等方式带动周边社区居民就业及收入,实现资源保护与区域社会经济发展的协调,促进保护区与周边社区关系的融洽,从而达到保护与社区经济发展双赢的局面。因此,本次调整和功能区确认是保护区未来长期建设和发展的基础,更是保护区生物多样性有效保护和资源合理利用的前提和客观需要。

有利于促进社区生态文明建设。调整后的保护区内,拥有丰富的生物资源和较典型、天然的高原草甸及湿地景观。不但能激发和满足人们向往大自然、回归大自然的愿望,而且能通过身临其境地起到自然保护、环境保护宣教作用,潜移默化的提高生态保护意识,从而促进道孚县城生态文明建设。

3、科研价值评价

生物多样性研究。保护区包含了湿地生态系统的多种要素,如河流、滩涂、河岸带等,能够反映湿地生态系统的结构和功能,有助于深入了解湿地生态系统的形成、演化和生态过程。同时,是普通鵟等珍稀濒危物种与软刺裸裂尻鱼和厚唇裸重唇鱼等多种湿地生物重要的栖息地,为研究生物多样性提供了丰富的物种资源。

生态环境监测与研究。湿地具有调节气候、净化水质、保持水土、提供栖息地等多种生态服务功能。可以量化评估保护区内湿地在调节区域气候、净化鲜水河水质、维持土壤肥力以及为野生动植物提供栖息地等方面的具体功能和价值,为湿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护提供科学依据。

地理与地质研究。保护区位于鲜水河段,其独特的河流地貌和沉积过程对于研究区域地质历史、河流演化以及地貌形成具有重要意义,例如分析鲜水河的河道变迁、河漫滩的形成与发育等。

  附图:四川孜龙河坝县级湿地自然保护区功能区确认示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