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瓦日镇
2022-08-01 00:58:29
来源:
政府办
阅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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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孚县瓦日镇党政机构

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办公地址

道孚县瓦日镇孟拖村1组1号

办公时间

夏季8:30-12:00;15:00-18:00

冬季9:00-12:0014:30-17:30

联系方式

0836-7124339

负责人

洛绒益西


第三条 职能定位。主要围绕加强党的领导、夯实基层政权,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优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强化社会治理、维护社会稳定,推进基层民主、促进农村和谐,改善生态环境、提升乡风文明等方面履行职能。镇党委是党在农村的基层组织,是党在农村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全面领导本镇的工作和基层社会治理,支持和保证行政组织、经济组织和群众自治组织充分行使职权。镇人大是基层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加强基层政权、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和政治文明建设。镇政府是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执行机关,是本级国家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行政职权。 镇党委、人大、政府主要职责。

(一)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及镇党员代表大会(党员大会)的决议。贯彻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及上级政府的决定、命令,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

(二)讨论和决定镇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以及乡村振兴中的重大问题。

(三)组织召开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充分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监督权和任免权,做好人大代表工作,联系选民、反映群众意见和要求。

(四)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健康、体育事业和财政、统计、民政、司法行政等行政工作。落实本行政区域内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国土空间规划。

(五)镇党委领导镇人大、政府、群团组织和其他各类组织,加强指导和规范,支持和保证这些机关和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各自章程履行职责。坚持党管武装的根本原则和制度,协调各方力量,对镇人民武装工作实行统一领导。

(六)加强镇党委自身建设和村党组织建设,以及其他隶属镇党委的党组织建设,抓好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七)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对干部的教育、培训、选拔、考核和监督工作。协助管理上级有关部门驻镇单位的干部。做好人才服务工作。

(八)领导基层治理,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做好应急管理、生态环保、乡村振兴、民生保障、脱贫致富、民族宗教、防范邪教等工作。承担民兵预备役、征兵、退役军人服务、拥军优属等工作。

(九)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各少数民族的合法权利和利益,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十)完成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四条 镇党委、镇政府设下列综合办事机构:

(一)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承办党委、人大、政府、人民武装等工作;负责机关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干部队伍建设等工作;承担机关内部综合协调、文电会务、目标管理、档案保密、印鉴管理、会务安排及机关事务管理等工作;承担党委、政府会议决定事项的组织和督查工作;承办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党建工作办公室。负责基层党的建设、意识形态及宣传、统战和民族宗教、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村组织建设、农村人才队伍建设、工青妇等群团工作。

(三)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办公室(挂生态环境办公室牌子)。牵头负责乡村振兴、新型城镇化有关工作,负责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招商引资、政府性投资项目、科技成果转化、节能减排、统计、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村镇规划建设、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自然资源管理、生态环境治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污水处理等工作。

(四)社会事务办公室(挂禁毒防艾和卫生健康办公室牌子)。负责民政、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教育、卫生健康、禁毒防艾、计划生育、医疗保障、退役军人等社会事务管理工作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五)社会治理办公室(挂群众工作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牌子)。负责法治建设工作,制定并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规划和相关措施;承担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开展辖区内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排查化解、突出治安秩序问题排查整治,动员组织群众开展治安防控及平安建设等各项维稳工作;负责辖区内反邪教、安置帮教、流动人口管理、限养、禁放等工作;负责辖区内重大活动和节假日的安全保卫工作。牵头负责应急管理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地质灾害防治、森林防火、重大突发事件的协调和应急处置工作。

(六)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县级各部门在乡镇的延伸执法,履行乡镇政府法定行政执法职责;负责场镇管理工作。

(七)财政工作办公室。负责乡镇财政资金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和村级财务监督管理等工作,指导村组集体经济组织资产管理工作。

第五条 瓦日镇管理的事业单位。

瓦日镇设置4个事业单位,即:瓦日镇综合服务站、瓦日镇便民服务中心、瓦日镇经济建设发展服务中心、瓦日镇退役军人服务站。机构规格均为副科级。

(一)瓦日镇综合服务站,事业编制5名,设站长(主任)1名(按副科级配备)。主要负责农业、林业、水务、畜牧兽医等工作。负责编制和组织实施本乡镇农业、畜牧水产业、林业水利等事业年度计划;负责农业技术推广、农村经营服务等工作;负责畜牧产业技术推广、动物疫情防控、动物卫生执法及畜牧产品安全监管等工作;负责林业科技推广、森林资源管理、护林防火、野生动物保护等工作;负责水利工程建设、水土保持、防汛抗早等公益性服务工作;负责移民搬迁、精准扶贫等工作;负责防灾减灾和气象公共服务与灾害防御工作;负责提供本乡镇农民工创业公共服务、协调服务。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瓦日镇便民服务中心(挂瓦日镇农民工服务站牌子牌子),事业编制2名,设站长(主任)1名(按股所级配备)。主要负责面向社会及个人的政务服务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的受理和办结等工作。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各服务窗口的各项管理制度;负责纳入便民服务大厅的集中管理所有审批、收费服务项目;检查协调各窗口按规定办理服务对象的审批事项,对窗口工作人员进行管理培训和考核;负责受理各类有关便民服务的投诉、咨询,发布有关公开信息。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瓦日镇经济建设发展服务中心(挂瓦日镇文化旅游服务站牌子),事业编制2名,设站长(主任)1名(按股所级配备)。主要负责乡镇村容村貌、环境卫生、园林绿化;负责编制实施乡村振兴、扶贫开发、农村生产经营等各类规划、项目建设工作;负责做好招商引资企业服务、联络和项目上报、招投标、施工管理、竣工验收及金拨付等工作;负责做好经济建设发展服务中心的档案管理、财产管理和村级财务三资监管等工作;负责协助做好城乡建设、管理和各类创建工作;负责做好乡村基础设施建设与管理、道路建设和养护等,协助落实环境卫生管理、环卫公共设施建设、环境保护、居住区绿化等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瓦日镇退役军人服务站。事业编制1名。主要负责退役军人服务管理服务工作。承担退役军人行政关系、组织关系、供给关系转接和档案移交及配合党组织做好退役军人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工作;协助做好退役军人信息数据采集、资料管理、汇总分析、政策咨询等工作;协助开展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为困难退役军人军属提供帮扶援助平台;负责重要节日期间走访慰问等具体事务。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六条  瓦日镇党委、人大、政府机关核定行政编制33名,其中所属事业单位核定财政性资金基本保障事业编制10名,行政工勤3名。

瓦日镇党委设书记1名、副书记3名(其中1名由镇长兼任),镇政府设镇长1名、副镇长3名(其中1名副职任专武部长),镇人大设主席1名;镇党委委员职数按中央、省委关于领导班子换届有关文件执行。纪委委员职数3名,其中书记1名、委员2名(其中副书记1名)。

第七条  瓦日镇人民政府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第八条  本规定由中共道孚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中共道孚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九条  本规定自2019年5月31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