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孚县鲜水镇人民政府
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办公地址 | 道孚县鲜水镇新区团结大道33号 | 办公时间 | 夏季8:30-12:00;15:00-18:00 冬季9:00-12:0014:30-17:30 |
联系方式 | 0836-7124252 | 负责人 | 李春富 |
道孚县鲜水镇人民政府主要职责是:
(一)宣传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执行上级的决议、决定。研究决定本镇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完成县委、县政府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执行本级党代会和人民代表大会的决定、决议。
(二)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 严格抓好基层党组织各项制度建设,统筹抓好基层党建工作。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农村基层党建工作要求,全面加强农村基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健全完善党建引领基层体系,强化基层治理平台建设,进一步增强党在农村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
(三)统筹制定区域发展重大决策和建设规划, 参与镇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规划,推动辖区健康、有序、可持续发展;负责编制和执行行政区域经济发展规划,因地制宜发展特色经济,营造良好发展环境,组织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落实各项惠农政策,为经济主体提供示范引领和政策服务,引导和促进新型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水平。负责乡道村道公路建设养护管理工作。
(四)统筹负责辖区公共服务工作, 建立健全社会化服务体系,组织实施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项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着力加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移民、扶贫、民政、教育、科技、文化、旅游、体育、劳动就业等公共服务工作。
(五)统筹负责辖区综合治理工作,构建公共安全防控体系,依法保护各类经济组织和公民的合法权益。综合协调平安建设工作,构建民间矛盾纠纷调处体系,做好基层信访调解工作,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秩序。抓好法治宣传和普法教育,增强公民法制意识。加强对违法青少年的帮教转化工作。保护老年人、妇女、儿童和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六)完善党领导下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提高基层自治水平, 加强和改进对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指导和帮助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依法自治,推进村务公开、财务公开,促进社区居(村)民委员会的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团体的桥梁纽带作用,向县委、县政府反映社区居(村)民的意见和建议。
(七)动员辖区内各类单位、社会组织和村(居)民等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治理, 引导辖区内单位履行社会责任,整合区域内各种社会力量为辖区发展服务。
(八)编制本镇财政预决算计划,负责经费的划拨和核算工作。
(九)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干部的培育、选拔、管理和使用工作, 协助上级有关职能部门做好其派出机构及其负责人的管理和监督工作。
(十)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四条 道孚县鲜水镇党委政府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党建办公室。主要负责基层党的建设、意识形态、党风廉政等工作。负责全镇党的基层组织建设:负责镇党代会组织和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指导:承担党员教育、管理和发展;承担全镇党内统计、党费收缴、组织关系结转;承担收集、整理、综合、上报组工信息。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党政综合办公室(挂鲜水镇财政所牌子)。主要负责主要负责人大、群团组织、群众工作、宣传、档案、保密、信访、会务、信息、后勤保障、目标管理等工作。负责镇党委、政府文件、文稿起草、修改、校核,承办各村报送的申请、请示、报告;负责文件、电报、信函的日常文书处理及文件、内部资料的印发、清退、归档等工作;承担各种会务工作;承担人事管理、思想政治、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承担财务、财产、后勤服务等行政管理工作;承担农村财务管理指导、监督和审计等工作;承担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社会发展事务办公室(挂鲜水镇生态环境保护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牌子)。主要负责镇发展规划、精准扶贫、乡村振兴、生态环境保护、国土资源管理、民政、司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卫生健康、残疾人事务、医疗保障、应急管理、农林牧、水利、统计、扶贫开发等工作,负责拟定、编制本镇关于文化、教育等工作的方针、政策相关实施办法和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指导、协调全镇文化、教育等各项建设改革事项;承担检查督办文化、教育等各项工作落实情况;承担统筹管理文化、教育等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按程序和政策化解有关问题和各类矛盾。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牌子)。主要负责辖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稳定和平安创建等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指挥辖区内派驻和基层执法力量联合执法,履行明确赋予或授权的行政执法职责;承担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调查研究,向上级提出建议意见;承担平安创建活动的组织实施;承担对辖区内社会治安状况、重大问题、突发事件分析研判、指挥处置;承担社会治安重点地区和公共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承担网格员的管理考核;承担实有人口和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工作;承担安全生产、道路交通安全、市场监管等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五)寺庙管理所。主要负责辖区内宗教事务工作。负责辖区内宗教教职人员、宗教设施、宗教活动管理;负责民族宗教工作问题的调查研究;负责党和民族宗教政策的贯彻落实,协调和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处理涉及民族宗教方面的重大问题,联系民族宗教界代表人士,协助做好培养教育引导工作;负责牵头开展寺庙依法管理等工作;负责联系辖区内宗教团体。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六)社区工作办公室。主要负责城镇居民、街道等城区管理工作。负责社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开展社区文化教育,宣传党的政策法规;承担社区内环境卫生整治监督工作;承担与辖区居民利益有关的公共卫生、计划生育、优抚救济、青少年教育、敬老爱幼等公共事务和公共事业;承担社区各种矛盾纠纷排查,维护辖区内的社会治安;承担组织居民积极参与辖区的各项自治活动;承担向上级政府反应居民的意见、要求并提出建议。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七)鲜水镇综合服务站,事业编制16名,设站长(主任)1名(按副科级配备)。主要负责农业、林业、水务、畜牧兽医等工作。负责编制和组织实施本乡镇农业、畜牧水产业、林业水利等事业年度计划;负责农业技术推广、农村经营服务等工作;负责畜牧产业技术推广、动物疫情防控、动物卫生执法及畜牧产品安全监管等工作;负责林业科技推广、森林资源管理、护林防火、野生动物保护等工作;负责水利工程建设、水土保持、防汛抗早等公益性服务工作;负责移民搬迁、精准扶贫等工作;负责防灾减灾和气象公共服务与灾害防御工作;负责提供本乡镇农民工创业公共服务、协调服务。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八)鲜水镇便民服务中心(挂鲜水镇农民工服务站牌子牌子),事业编制4名,设站长(主任)1名(按股所级配备)。主要负责面向社会及个人的政务服务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的受理和办结等工作。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各服务窗口的各项管理制度;负责纳入便民服务大厅的集中管理所有审批、收费服务项目;检查协调各窗口按规定办理服务对象的审批事项,对窗口工作人员进行管理培训和考核;负责受理各类有关便民服务的投诉、咨询,发布有关公开信息。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九)鲜水镇经济建设发展服务中心(挂鲜水镇文化旅游服务站牌子),事业编制4名,设站长(主任)1名(按股所级配备)。主要负责乡镇村容村貌、环境卫生、园林绿化;负责编制实施乡村振兴、扶贫开发、农村生产经营等各类规划、项目建设工作;负责做好招商引资企业服务、联络和项目上报、招投标、施工管理、竣工验收及金拨付等工作;负责做好经济建设发展服务中心的档案管理、财产管理和村级财务三资监管等工作;负责协助做好城乡建设、管理和各类创建工作;负责做好乡村基础设施建设与管理、道路建设和养护等,协助落实环境卫生管理、环卫公共设施建设、环境保护、居住区绿化等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十)鲜水镇退役军人服务站。事业编制1名。主要负责退役军人服务管理服务工作。承担退役军人行政关系、组织关系、供给关系转接和档案移交及配合党组织做好退役军人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工作;协助做好退役军人信息数据采集、资料管理、汇总分析、政策咨询等工作;协助开展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为困难退役军人军属提供帮扶援助平台;负责重要节日期间走访慰问等具体事务。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五条 鲜水镇行政编制31名。其中:党委书记1名,人大主席1名,乡党委副书记、镇长1名,副书记2名,纪委书记1名,政法委员兼统战员1名,组织委员兼宣传委员1名,人武部长兼副镇长1名,副镇长2名。
工勤人员控制数4名。
第六条 本规定由中共道孚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