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地址 | 道孚县鲜水镇花园新区团结大道与法治路交叉口团结大道20号
| 办公时间 | 夏季: 8:30-12:00;15:00-18:00 冬季: 9:00-12:00; 14:30-17:30 |
联系方式 | 0836-7122148 | 负责人 | 胡文炳 |
司法局的主要职责: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县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县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二)负责县政府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发布前的合法性审查。承办县政府规范性文件的报送备案工作。负责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政府各部门规范性文件草案报送县政府的备案审查工作。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
(三)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监督检查行政执法和组织培训、考试以及相关证件审核管理。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指导监督全县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承办向县政府申请的行政复议、行政赔偿案件,代理县政府行政应诉案件。
(四)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指导有关部门开展专项法律宣传普及,做好职责范围内的法治宣传;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指导行政调解和人民调解工作;负责并指导人民监督员的选任管理工作;指导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
(五)负责监督指导开展全县社区矫正工作。负责监督指导开展全县安置帮教工作。
(六)负责拟订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全县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公证、仲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管理政府法律援助基金,向社会募集法律援助捐款。
(七)负责本系统执法执勤车辆等装备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财务及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
(八)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组织实施本系统人事警务和警务督察工作。
(九)负责司法局行政审批工作。负责全县外来企业投诉处理和民营企业法律服务工作。
(十)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五条 司法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处理司法局日常事务。负责本机关文电、机要、档案、保密、信访、会务、接待、绩效管理、信息宣传、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等工作。承担综合公文的起草审核、重大政务督办、史志年鉴编纂等工作。指导推进本系统科技与信息化工作。拟订本系统电子政务和科技信息化发展规划、技术标准并协调落实。负责本机关科技信息化基础建设和涉及重大信息化项目的规划、设计、实施和管理。负责机关网络信息安全、司法行政舆情管理、门户网及新媒体管理工作。
(二)政工室。指导司法行政系统党的建设、班子队伍建设和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建设及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本系统干部职工的考察、任免及日常考核工作;负责本系统机构编制、人事人才等工作;负责本系统队伍建设、教育培训、表彰奖励、文化建设等工作;负责本机关和党组织关系在本机关党组的下属单位的党群工作;负责本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工作;负责机关退休人员管理工作。
(三)法治建设、调研与督察股/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秘书股(简称治县办秘书室)。负责处理、综合协调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日常事务。开展全面依法治国理论与实践调查研究及督察工作,提出政策建议。开展重大专项督察,提出督察意见、问责建议。接受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政府各部门法治工作重要决定和方案的备案;拟订全面依法治县决策部署的年度督察工作计划。
承办全面依法治县工作规划建议的协调工作。组织起草全面依法治县有关重要文件;研究提出建设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以及推进依法行政的意见和措施;负责县政府规章编纂工作;拟订本系统发展战略、发展规划、重大政策;统筹协调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各专项协调小组相关工作。
(四)行政执法监督与合法性审查、行政复议与应诉股(简称行政法治综合股)。负责全县行政执法的综合协调、监督检查和评价工作。协调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和行政执法的普遍性重要性问题。负责行政执法人员、监督人员的资格和证件管理,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协调各乡镇、各部门在执法中产生的重大矛盾和争议。指导行政裁决工作。办理有关行政执法投诉举报案件。负责县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发布前的合法性审查。承办县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的报送备案工作。负责各乡镇人民政府和政府各部门规范性文件草案报送县人民政府的备案审查工作。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
监督协调全县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赔偿工作。办理向县人民政府申请的行政复议案件和因之引发的行政诉讼、州政府裁决案件。办理向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赔偿的案件。办理向司法局申请的行政复议案件、行政赔偿案件和以司法局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
(五)社区矫正执法大队(简称安帮社矫股)。监督检查社区矫正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执行工作。监督对社区矫正对象的刑罚执行、管理教育和帮扶工作。指导社会力量和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安置帮教工作。
(六)普法与依法治理股(简称普治股)。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各乡镇、各部门“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落实工作。指导监督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推进各乡镇法治宣传,推进全民普法。协助县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工作。统筹指导各乡镇、各部门、各行业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指导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
(七)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简称促进法治股)。拟订保障人民群众参与、促进、监督法治建设的制度措施。指导人民团体、群众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参与、支持法治社会建设工作。指导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负责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负责监督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
(八)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和律师工作股(简称公共法律服务股)/挂道孚县法律援助中心牌子。负责规划和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工作。监督管理法律援助、公证、仲裁工作。指导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开展法律服务工作。指导监督全县外来企业投诉处理工作。为外来企业、民营企业及投资者提供法律、政策咨询服务。依法组织调解和协调,帮助外来企业维护其合法权益。会同有关部门对外来企业投诉事项进行调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监督管理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工作。指导监督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工作。管理公职律师工作。指导监督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组织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受理和初审司法局行政许可事项。承担本机关政务服务事项的清理和纳入电子政务平台的工作,推进行政权力依法规范运行。
(九)装备财务保障股。指导本系统财务、物资装备和基本建设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中央和省级政法补助专款和基建投资的使用工作。负责本系统服装和警车等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局直属单位的预决算、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和基本建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