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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孚县公安局
2023-09-04 09:33:01
来源:
县委编办
阅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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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

道孚县鲜水镇滨河路106号

办公时间

夏季8:30-12:00;

15:00-18:00

冬季9:00-12:00

14:30-17:30

联系方式

0836-7122530

负责人

洛绒达娃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规章;起草地方性公安法规、规定草案,部署、指导、监督、 检查全县公安工作。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 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二)指导、协调全县公安机关应急管理、抢险救援工作

和社会公共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

(三)收集掌握影响社会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 的情况,分析研究形势,研究公安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

,为县委、县政府和州公安局提供信息,制定对策。

(四)组织指导全县公安机关侦查工作,协调处理或直接 侦办全县重大刑事犯罪案件、国内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案件

及重大经济犯罪案件。

(五)负责全县治安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协调处置 全县重大治安事故和群体性事件,指导、监督全县公安机关 依法查处破坏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依法开展治安行政管理工 作,指导、监督全县公安机关治安保卫工作。

(六)负责全县出入境管理有关工作。依法管理国籍,组 织、指导全县出境、入境和持普通护照的外国人在县居留、 旅行的有关管理工作。

(七)负责全县消防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指导、监督、 协调全县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工作。

(八)负责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 指导、监督全县公安机关维护道路交通安全、道路交通秩序

以及开展机动车辆(不含拖拉机)、驾驶人员管理工作。

(九)指导、监督全县公安机关对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保

护工作,负责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

(十)防范、处置邪教及有害气功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

(十一)组织、指导、协调对恐怖活动的情报、防范、侦

察和应急处置工作。

(十二)指导、监督全县公安机关依法承担的执行刑罚和 监督、检查工作,指导、监督全县看守所、拘留所的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办理劳动教养审批工作。管理道孚县看守所。

(十三)指导全县公安警卫业务工作,组织实施对有关上 级党委、政府领导人以及重要外宾在县的安全警卫工作并承

担相应责任。

(十四)组织实施全县公安科学技术工作,组织、指导、 规划全县公安机关的指挥系统、信息技术、刑事技术建设。

(十五)拟订全县公安机关装备、被装和经费等警务保障 计划和管理制度,组织协调全县公安机关重大任务的警务保 障工作。

(十六)统一领导全县公安消防建设,对武警道孚县中队

执行公安任务及相关业务建设实施领导和指挥。

(十七)指导全县公安队伍建设和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  设,组织、指导全县公安机关人事管理、民警教育训练和宣 传工作,按规定权限管理干警,拟订全县公安队伍监督管理 工作规章制度,组织、指导全县公安机关督察、信访工作,  指导、监督全县公安机关及人民警察的执法活动,按规定权 限实施对干警的监督;查处或督办公安队伍重大违纪案件。

(十八)指导县内森林等专门公安机关的业务工作。 (十九)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二十)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州公安局交办的其他事。

第四条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道孚县公安局设立15个内设机构。   (一)指挥中心(挂办公室、科技与信息通信科牌子)

握全县公安工作情况,收集、分析、报告有关社情、公安信息及全县社会稳定和治安动态,拟订对策措施;协调 处理重大、紧急警务和授权的有关指挥协调工作,发布重大 警令;起草重要文件,承办重大调查研究工作;组织、指导、 协调全县公安机关应急管理、抢险救援能力建设工作;指导 全县公安机关报警服务、指挥体系建设;指导全县公安机关  统计、调研、文秘和机要密码工作;组织协调阶段性中心工 作和综合性、全局性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重大事项 的组织协调、督查督办工作;负责局机关文电、会务、统计、 保密、信访、档案、史志、信息、安全、绩效考核、政务公 开工作;指导、协调县内消防、特巡警、森林等专门公安机  关的业务工作。

拟订全县公安机关科技强警工作规划和公安信息通信  网络建设规划;组织指导全县公安科技工作和信息通信工   作;负责全县社会公共安全技术防范行业管理、地方标准编 制和技术监督工作;组织、指导全县公安城市报警监控业务 工作;承担公安信息通信网络,信息应用系统的安全运行、 维护和管理工作;管理全县公安系统无线频率和信息资源; 组织、协调重大警务活动的通信保障工作: 负责全县政法信

息共享网络建设、设备资源和应用系统的运行维护和管理等 工作。

指挥中心(办公室)下设指挥调度股、综合股、机要股 (二)政工科(副科级)

政工科是县公安局党委主管全县公安政治工作的办事  机构,是指导全县公安队伍建设的行政职能部门。政工科下

设队伍建设股和人事宣传教育股。队伍建设股: 收集、掌握、分析全县公安队伍政治思想 状况和队伍建设动态,拟订全县公安队伍建设措施;指导全 公安队伍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建设;负责先进典型选拔树立工作;承担全县公安干警心理健康服务工作;负责政治部文秘、行政管理工作。人事宣传教育股: 组织、指导全县公安机关干警管理工 作;负责机构编制、统一招警、调任转任、专业技术职称资 格、工资、优抚、表彰等工作;办理警衔事宜;负责干警的 考核任免及领导干部的调训工作;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和离退体干部的管理工作。拟订全县公安干警教育训练规划;组织实施全县公安教育训练工作;规划、协调训练基地建设和公安机关教官队伍、课程建设。拟订全县公安文化宣传工作规划,检查、督促贯彻落实情况;组织、指导公安业务和公安队伍建设的宣传工作;承担、管理全县公安机关报刊、出版和影视工作;组织、指导公安新闻发布和涉警舆论引导工作;指导公安文化建设工作。

(三)国内安全保卫大队(副科级)

掌握全县影响国内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的动态,拟订工 作对策;组织、指导和监督全县公安机关对危害国内安全案 件和事件的处置工作;指导、协调宗教、民族等特殊领域和 社科文化领域,大中专院校内部的安全保卫工作;防范和处 理邪教犯罪工作;组织、指导全县公安机关国内安全保卫工 作社会化、职业化建设;承办上级交办的重大案件和专项工 作。

国内安全保卫大队下设综合中队、情报信息中队、专业 侦察中队(藏区维稳专业侦察中队)、国保基础工作中队。

(四)经济犯罪侦查大队

掌握全县经济犯罪动态,分析、研究经济犯罪情况,拟 订预防、打击对策;组织、指导、监督全县公安机关对经济 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协调或直接办理重特大经济犯罪案   件;承办上级交办案件。

(五)治安管理大队(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

拟订全县治安行政管理的政策;组织、指导、监督全县 公安机关依法查处破坏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组织查处、侦 办重大案件;依法管理户籍、居民身份证、民用枪支弹药、  民用爆炸物品、烟花爆竹、管制器具、剧毒化学品、特种行  业;指导全县公安机关依法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指导特巡警队、建设和公安派出所、社区、校园、农村警务工作; 组织、指导、协调重大群体性治安事件和治安事故的处置工作;组织、指导、监督全县公安机关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重要基础设施、重点建设工程和大型群众性活动的治安保卫和治安防范工作;指导全县公安机关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

治安管理大队下设治安行动中队、警卫中队。

(六)法制室

组织起草公安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草案;指 导、监督、检查全县公安机关法制建设和执法工作;指导、 办理公安机关听证、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调解、国家 赔偿工作;指导、监督和办理劳动教养、收容教养案件审批 工作;组织办理县公安局行政审批事项;承担本系统、本部 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

(七)警务保障室

拟订全县公安机关警务装备配备标准和局机关经费管  理办法、规章制度;协助有关部门开展中央和省级、州级补 助地方公安机关专项经费、基建投资的分配;监督中央和省 级、州级补助公安专项经费和基建投资的使用情况;组织、 协调公安机关重大任务的警务保障工作;指导全县公安基础 设施建设工作;承担警用武器装备、被装、器材物资的管理 工作;负责编制和管理局机关经费预决算,编制和监督直属 单位经费预决算;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经费和国有资产管 理。

(八)刑事侦查大队(副科级)

掌握全县刑事犯罪动态,收集、通报、交流、报送刑事 犯罪信息,拟订预防、打击对策;组织、指导、监督全县公 安机关开展对刑事犯罪的侦查工作;组织、协调和参重大刑事案件的侦破工作;组织、指导扫黑除恶和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工作;规划、指导全县公安机关刑事技术建设,为重大疑难刑事案件提供技术支援;承担全县公安机关鉴定机构和鉴定人登记管理工作;规划、指导全县公安机关刑事侦查情报工作;承办上级交办案件。

刑事侦查大队下设综合股、技术中队、一中队(城区中队)、二中队(八美片区)、三中队(玉科片区)、四中队 (扎坝片区)

(九)出入境管理大队

组织、指导和监督全县公安机关依法对持普通护照的外 国人、港澳台人员和内地公民出入境的管理工作;组织、指 导和参与对人员出入境违法犯罪行为的查处工作;承担国   籍、华侨回国定居管理事务;负责全县因私出入境证件制作 工作;承办县内对外国人开放地区的审核报批工作。

(十)网络安全保卫大队(挂情报信息大队牌子)

指导并组织实施全县公共信息网络安全保护工作;指导 并实施互联网违法信息监控和情报信息收集工作;指导、监 督、检查并组织实施信息网络违法犯罪案件的查处工作;指 导并组织开展信息网络技术侦察工作;负责全县公安机关电 子数据检验鉴定工作;监督、检查、指导信息安全等级保护 工作。

负责全县公安机关情报信息工作的指挥调度、监督管理 和协调处置工作;收集整合各类公安信息及社会公共信息,  对涉及国家安全、政治稳定、经济安全、刑事犯罪、重大社

会治安问题、公众舆论的动态和主要趋势进行预警研判,提 出对策建议;组织实施和协调对重点人员的动态管控、分析 研判和处置工作。

(十一)禁毒缉毒大队

掌握全县毒品违法犯罪活动动态和禁毒工作情况,拟订 预防、打击对策;指导、监督并组织开展全县公安机关对毒 品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和涉毒场所、问题的整治工作;承担 对麻醉药品药用原植物、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流入非法渠道 的查处工作;依法承担易制毒化学品的管制等工作;组织、 指导开展禁毒预防宣传教育和吸毒人员管理工作;承担县禁 毒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十二)交通警察大队(副科级)

掌握全县道路交通安全情况,拟订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管 理政策、规定;指导、监督全县公安机关依法查处道路交通 违法行为、处理交通事故、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秩序和公路治 安秩序;组织、指导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剧毒 化学品的跨县道路运输审批,组织、指导全县公安机关对民 用爆炸物品、剧毒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的道路运输审批;  组织、指导道路交通管理科技工作;指导全县公安机关参与 城市建设、道路交通和安全设施的规划。

交通警察大队下设综合股、车辆管理股、事故秩序股、

一中队(城区中队)、二中队(八美中队).

(十三)特巡警大队(副科级)

参与处置暴力恐怖犯罪事件、严重暴力性犯罪事件;参 与处置暴乱、骚乱事件;参与处置大规模聚众滋事等重大治 安事件和对抗性强的群体性事件;参与重大活动的安全保  卫;承担特定的巡逻执勤;规划、指导全县公安机关警犬技 术建设;为危难群众提供紧急救助;承担其他应当由公安特 警队承担的特殊任务。

特巡警大队下设综合股、特勤一中队、特勤二中队、特 勤三中队。

(十四)治安拘留所

依法对全县被拘留人员执行拘留处罚,在法定期限内对 其人身自由进行限制;掌握被拘留人员的思想动态,加强管 理,严密警戒,确保拘留所的绝对安全;对被拘留人员进行 管理和教育,使其认识其违法行为的社会危害性,避免以后 重新违法;管理被拘留人员生活和卫生。

(十五)道孚县看守所

依法对全县重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及短、残刑犯实 行武装警戒看守;对在押人员进行教育;管理在押人员生活 和卫生。

十六森林警察大队(副科级)

查处破坏森林、野生动植物、温地、草原等资源的安全保护;预防和打击破坏森林、野生动植物、温地、草原等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依法办理辖区破坏森林、野生动植物、温地和草原资源的行政、治安和刑事案件;协同林草部门开展防火宣传、火灾隐患排查、重点区域巡护、违规用火处罚等工作;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下设玉科中队、八美中队、瓦日中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