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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孚县交通运输局
2023-09-04 09:37:53
来源:
县委编办
阅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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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

道孚县鲜水镇新区团结大道综合办公大楼五楼

办公时间

夏季8:30-12:00;15:00-18:00

冬季9:00-12:0014:30-17:30

联系方式

0836-7122627

负责人

登批

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州有关交通运输行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实施公路行业规划、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全县综合运输体系规划,拟订并监督实施县交通运输行业发展政策,参与拟订全县物流业发展规划。

(二)拟订全县交通运输地方性规章草案,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指导全县交通运输行业有关体制改革工作。

(三)承担道路等运输市场监督管理职责,组织制定道路等运输有关政策和运营规范并监督实施。指导城乡客运和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运输价格。

(四)承担全县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责任。负责水上交通管制、运输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和防止污染、救助打捞、通讯导航、危险品运输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水上交通安全事故、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置。依法组织或参与重大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履行渔船检验和监督管理职责。

)负责提出交通运输行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县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州、县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配合上级部门拟订公路等有关规费政策并监督实施,提出有关财政、土地、价格等政策建议。组织开展交通运输行业审计工作。

)承担公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拟订有关公路工程建设相关制度、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和协调交通重点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工程造价、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对交通行业和产业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承担公路、桥梁等交通基础设施的管理和维护,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交通运输行业职业资格管理工作。

)指导交通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组织协调省、州、县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负责全县农村公路运行监测和协调。组织协调地方交通战备工作,承担国防动员有关工作。

(八)贯彻国家、省、州交通运输科技政策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县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监测分析运行情况,开展相关统计工作,发布有关信息。指导交通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九)负责指导全县交通运输行业招商引资、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和队伍建设有关工作。

(十)依法承担全县农村公路的养护、运营服务、路政监督管理及公路超限运输许可等职责。

(十一)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十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四条 县交通运输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组织协调局机关工作,负责文秘、政务信息、督办、议案提案办理、档案、政务值班;承担目标管理、政务公开、保密、信访、史志年鉴、资产管理及机关后勤管理、安全保卫、统战宗教、新闻宣传、意识形态、住房统计等工作;负责起草局重要报告、综合性文件,承担有关重要会议的组织服务工作;承担局机关机构编制、人事档案的管理工作;指导局机关及局属各部门党建暨党风廉政、行业文明建设和群团工作。组织开展全县交通运输行业政策调研,指导交通运输行业体制改革、行政执法工作;承担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规范性文件审核备案工作;负责交通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承担全局深化改革、政务服务一体化、两法衔接相关工作。办省、州、县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工作

综合规划股财务参与组织编制全县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研究拟订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发展战略、投资政策,组织拟订行业发展规划、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审核专用公路规划,参与拟订交通运输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承担重点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承担公路、水路重点建设项目的后期评价和地方交通建设项目审查工作;负责全县交通运输固定资产的统计及预测工作;核查掌握全县公路、桥梁工程项目的招标、投标和年度计划的实施与建设管理及工程进度、资金使用和组织工程交工、竣工验收等情况。监督和指导局属部门做好行业招商引资、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等工作。组织拟订全县交通运输行业财务会计管理制度,指导和监督全县交通运输行业会计核算、财务管理工作;承担局及直属单位财务收支预、决算管理和国有资本、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交通专项资金筹集、监督、管理和信贷的财务管理工作;承担行政事业性收费工作和局机关的财务管理。负责直属事业单位财务审计工作;依法监督所属事业单位的财务收支及其他经济活动,协助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承担局机关人员的劳动工资社会保险以及局机关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

项目建设管理股。指导农村公路建设工作,拟订道路建设、维护等有关管理制度和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承担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市场监管、道路工程质量、工程初步设计、施工设计图审核及竣工验收工作和安全管理工作。管理全县公路工程的建设,负责扶贫、交通战备等公路及其它公路工程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公路建设的外部环境,负责交通基本建设市场管理和公路行业业务工作协调和指导,公路工程专业方面的业务和技术工作。

(四)公路养护和路政管理股。承担全县农村公路养护、运营服务、路政监督管理和公路超限运输许可等职责。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州有关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监督实施乡村公路的养护管理和路网运行的技术标准、制度规范;调查研究并提出加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的意见、建议;协助配合上级和同级公路管养部门落实好县境内国、省干线和专用公路的维护和管理工作。承担公路、桥梁、隧道收取通行费、站卡设置的协调和管理以及经营权转让的行业管理工作;依法维护农村公路的路产路权,保障县境内农村公路畅通无阻。

)运输和安全应急管理股参与拟订全县综合运输发展规划,承担综合运输体系建设有关协调工作;负责制定交通运输发展政策、中长期计划及有关标准规范并监督实施;负责客运运力投放监督和交通运输的监督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城市公共客运的行业管理政策、规范并监督实施;指导城市公交客运管理,参与城市公交有关设施建设的规划;指导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和城市公共客运服务质量监管工作;指导运输市场监督管理和客货运输及站场、车辆维修、汽车租赁、驾驶员培训等行业管理;组织协调重点运输、紧急客货运输,承担运输业经济运行分析,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运输价格;按规定承担物流市场有关管理工作。指导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承担交通运输行业应急处置体系建设;负责监督行业领域重大安全隐患的认定和监督治理;制定公路运输安全生产意见和交通运输安全事故抢险预案,组织实施安全管理目标责任考核;依法组织或参与交通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及应急处置;负责全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稳、防灾减灾、消防安全等工作